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,经催讨尚不能收回,长期处于呆滞状态,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。信用卡逾期变成呆账需要及时偿还欠款,以免变为坏账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,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、偿还能力、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。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,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。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,抵押物、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、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。经商业银行审查、评估,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,确能偿还贷款的,可以不提供担保。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实行担保制度。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贷款,应当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价。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。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,应当依照借款合同和本章第三节的规定支付罚息。对已过偿付期限的贷款(以下简称长期贷款),经催讨尚不能收回的,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方式予以处理: (一)按照约定方式处理。 (二)确实无法收回的,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资产管理;经催收仍不能收回或者清收困难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